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打击治理新型违法犯罪的工作要求,立足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任务,推动学院由应用型高职院校逐步向“应用型+研究型”普通高等院校过渡,提升专业教师面向公安实务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由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牵头,协作单位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等。

7月14日上午,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在学院科教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党委书记苏和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梁治中出席仪式并为中心揭牌,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永林为新型犯罪研究中心首批专家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白维军,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钟琦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郭志忠主持会议并宣读《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关于成立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的决定》,学院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中心聘请的院内外专家及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梁治中指出,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的具体行动,是信息化条件下驾驭治安局势的现实需要,是深化合作、推动资源共享、促进共同发展的又一新起点。我们各方要紧紧围绕互相促进、合作共赢的目标,以理论与实际融合、素质与能力融合为依托,在政策支撑、教育教学支撑、实战支撑上互相帮助,合力推动内蒙古公安工作现代化。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钟琦指出,随着信息社会快速发展,以电信、互联网等为媒介的非接触性新型犯罪不断涌现,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已成为当前的主要犯罪形态,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重要挑战和社会治理难题,做好此类犯罪的研究和打击是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成立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打造自治区公安系统的高端智库,是打防管控新型犯罪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打击治理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提供重要的学术支持和实践依据,对推动自治区新型违法犯罪研究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白维军指出,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犯罪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主要犯罪形式,成立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战略部署,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之一,对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任务、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安全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苏和生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在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因势而谋、趁势而上,在全区率先成立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恰逢其时、意义重大,这是我区新型犯罪研究领域的里程碑事件。苏和生指出,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新型犯罪研究的理论体系。二是要适应我区打击治理新型犯罪和平安内蒙古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推进打击质效。三是要遵循学科发展规律和我区区情,不断构建新型犯罪研究的学科体系。

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公安厅、教育厅决策部署,紧跟犯罪形势发展态势,充分发挥专业智库作用,做好新型犯罪研究各项工作,着力把中心打造成我区公安机关情报信息丰富、专家资源雄厚,研究水平高、科研成果多的研究实体,带动我区犯罪治理研究工作晋位升级,推动我区新型犯罪防控实践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