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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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总结会

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5:22 点击:

为进一步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教学质量,回顾和总结本学期的教学成果和经验教训,7月12日上午,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总结会议。会议由法律系基础教研室主任秦兴宇主持,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永林、法律系副主任杨莉莉以及其他4名法治思想课程组教师参加。会议上,课程组教师从教学目标与完成情况、教学内容与方法、学生表现与教学反馈、教学反思与展望等方面进行了分享。

法律系基础教研室主任秦兴宇表示,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通过优化教育培养方案和完善具体培养措施,满足新时代公安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在教学过程中,强调执法公正、服务人民的法治理念,并帮助学生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将法治思维融入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法律系副主任杨莉莉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对于教师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教师们要注重理论紧跟实际,并且在教学中突出三个结合。分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任思想”的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其他部门法的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具体实践的结合”。

授课教师黄珊表示,要注重提升学生们对于这门课程的学习兴趣。可以通过举办专题演讲、知识竞赛或组织学生走出去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员等方式,倒逼学生们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以及在具体实践当中的运用。

授课教师张丽媛表示,作为新任课教师,深感责任重大。在未来的教学中,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并注重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将抽象的法学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以提高学生的学习体验和掌握程度。

授课教师薛察微表示,将在三个方面改善自己的授课水平。首先要带动学生上课的参与度,通过改进授课方法,将知识点化繁为简、深入浅出。其次,深化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理论学习,备课方面紧跟时事热点以支撑自己的理论讲述。第三,不断提升教学课件的制作水平。

在听取各位教师发言后,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永林充分肯定了教师们在本学期授课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并提出四个方面建议:一是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这门课程的基本定位。要清楚给学生传递的主要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是法学专业的思政课程,要注重给学生讲授基本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使学生牢固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二是要关注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接受度。本门课程内容理论性强、较为抽象,导致学生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各位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避免照本宣读,而是要做新探索,在基本课程内容中加入新内容、必要性内容,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三是新任课教师要确保授课内容的准确度。本门课程对教师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对于新任课教师有一定难度,新任课教师授课首要任务是要保证课堂内容的准确性,要避免理想主义,其次也要重视主导课堂、管理课堂。四是要重视学生意见建议的反馈。近年来,报考我院的新生分数线逐年提高,基本均超过了一本线,学生整体素质也越来越高,各位教师在未来的教学中,要进一步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互动,重视学生的反馈意见,同时在学生中善于发现“好苗子”,并积极培养,参加自治区级、国家级的比赛,共同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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