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06月23日 00:00 点击:
根据内蒙古公安厅《关于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教官评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公安厅于2015年5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安机关高级教官评聘工作,我院推荐包苏红等16位教师参评,最终包苏红、红梅、许秀兰、英君、阿拉木斯、张金文、李铭、李雯、佟春华、盖曙光、康敏、李海涛、孟德娟、秦宝龙14名教师被公安厅聘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高级教官”。
教务处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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