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9日至12日,2016级学生进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根据《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纪律作风专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集中整顿活动,积极做好期末考试工作,教务处就期末考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特别对考风考纪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本次考试,4门考试科目,共72场次,学生计1796人次参加考试,教师144人次参加监考。考试过程中,教师切实履行了监考的职责;工作人员提高了服务意识,协调配合能力;学生遵守纪律,考场秩序井然有序。但仍然有少数学生存在违纪行为,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引导学生自觉培养诚信品质,加强对考试舞弊问题的重视,对2016级两名作弊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及留校察看处分。
近年来,学院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对考风考纪工作高度重视,将考风考纪作为教学管理和教风学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及早研究、及时部署,在考试中严肃考纪,从严治考,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学风、考风。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首先,要求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试卷保管工作并及时分发试卷,要求班主任调整好不同班级学生的座位和强调考场纪律。其次,学院成立了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副处长组成的考试巡考组,不定时巡视检查各个考场纪律、监考教师履行职责等情况,而且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监控室监控,做到监控无死角。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院通过宣传条幅、大屏幕滚动播出作弊人员的通报批评等途径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学生对考试违纪作弊危害性的认识,营造出浓郁的考风考纪氛围。
三是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学院十分重视考风考纪工作,把严肃考纪列入期末期间的重要工作,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措施,全面监控考试的各环节、全过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考试前,专门召开监考教师考务会,强调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必须要从狠抓考风考纪入手,要求全体监考教师必须严格监考,认真负责。在考试的过程中,巡考人员经常出现在考场的每个角落,狠抓落实。考试后,在试卷评阅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细化规定,教务处从系部抽调教师与任课教师流水阅卷,同一科目阅卷教师不得少于2人,以便使我院试卷的评阅更加规范、科学、合理,确保了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教务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