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自治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和公安厅机关党委相关要求,结合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现就做好第三专题学习研讨、讨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主题
专题三(9—10月):以“修身养德、严管自律,做讲道德、有品行的合格党员”为主题。
二、进一步严格学习研讨、讨论时间和形式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专题的学习研讨、讨论。
学习讨论要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组织。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交流发言;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讨论;学院党委成员所在总支、支部要邀请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讨论。各党总支、党支部可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学习研讨、讨论的方式和具体安排。
三、落实学习研讨、讨论的方法和要求
围绕研讨、讨论主题认真组织专题学习,确保专题学习的时间、人员和效果。要紧密结合个人实际,围绕讨论题目撰写研讨、讨论材料或发言提纲。重点要围绕“五个着力”解决的问题和“三个持续”抓好整改的问题,结合公安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带着问题学习、带着问题讨论,注重分析问题原因、查找问题根源,着力做到边学边改、即知即改,用解决问题的实效推动学习研讨、讨论的深入开展。
四、相关要求
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准备,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学习研讨、讨论取得实效。请各总支、支部于11月1日前将开展学习讨论材料和情况上报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1206室)。
联系电话:5279313
联系人:雪梅
电子邮箱:syss1204@126.com
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