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公安厅要求和学院“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整顿建设专项行动具体部署,现将动员学习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组学习不少于两次,各党总支党支部集体学习不少于三次,座谈交流学习不少于两次,需作好记录,以便备查。
二、副处级以上干部(含副调研员)每人要撰写不少于2篇学习心得体会,教职工每人要撰写不少于4篇学习心得体会。各总支、支部优选至少2篇心得体会(副处级以上干部、民警各一篇),务于2月27日报送至学院专项行动办公室(1206),其余支部留存备查。
三、为严格落实公安厅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和分阶段调度措施,各党总支、党支部务于2月27日将动员学习阶段开展情况报至学院专项行动办公室,由专项行动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上报公安厅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206)。
联系人:雪梅
联系电话:5279313
电子邮箱:syss1204@126.com
学院专项行动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