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部、系:
为进一步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弘扬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凝聚警心,激励斗志,激发广大民警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加快推进警歌创作确定步伐,经公安部领导批准,公安部政治部决定将《人民公安向前进》下发各地公安机关学唱试唱,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处、部、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唱活动。可采取集体学习或自学的方式进行,请到公安信息网公安部宣传局网站“在线视频”专栏(/xcj/jsp/spindexmain.jsp)或互联网公共邮箱:778684335@qq.com(密码:zgrmjcjg2016)下载《人民公安向前进》歌词曲谱、歌曲小样和MV视频;
2.学生处要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开展学唱活动。
3.开学后,校园广播站每周要播放一次(由学生处负责);
4.要求人人会唱,唱好并能背唱,熟悉旋律、熟悉歌词;
5.参加重大活动奏唱时,要求节奏统一、声音宏亮、精神饱满。
6.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材料报学院政治部组宣科(1206室)。
7.如需技术指导,请与学院团委特木热老师联系。
此通知
政治部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