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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高宝来同志学习的通知

时间:2017年02月10日 00:00 点击:

各处、部、系:

高宝来,男,汉族,中共党员,19569月出生,19801月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北京公安局海淀区分局恩济庄派出所驻社区民警、一级警督。2015522日,高宝来同志积劳成疾,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享年58岁。

高宝来同志从警35年来,始终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特别是他生命的最后五年,每天早上在北京市海淀区实验小学门前疏导交通,保护孩子平安入校,受到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成为当地群众眼中最美的一道风景线。他不幸去世后,学校师生和当地群众自发组织悼念活动。遗体告别仪式当天,数千名群众沿途挥泪为他送别。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数十家媒体纷纷报道其感人事迹,引起强烈社会反响。他曾荣获个人嘉奖12次,被中央宣传部追授为时代楷模,并荣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高宝来同志是新时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优秀代表,其先进事迹突出感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引领作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信念坚定、执法为民、业务精湛、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中央政法委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宣传高宝来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高宝来同志不忘初心、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高宝来同志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本色;学习高宝来同志默默奉献、勇于担当的职业操守;学习高宝来同志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转发<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高宝来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的通知》(内公政字[2017]11号)精神,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迅速开展学习宣传高宝来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并将学习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以高宝来同志为榜样,在推进四个全面的工作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勤勉敬业,扎实工作,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树立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并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报政治部组宣科。

政治部

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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