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04月27日 00:00 点击:
各部门:
根据国家“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学院决定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日)、5月1日(星期一)放假休息3天,5月2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认真安排好值班、备勤、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有效处置。加强队伍管理,离开呼市外出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请销假及各项纪律规定。
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1号 邮编:010051
招生电话:0471-5278003
信息中心:0471-3683662
邮件:nmjyxxzx@163.com
版权所有:内蒙古警察学院 蒙ICP备20220015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