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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四有”好干部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29日 00:00 点击:

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干部要求,学院党委决定,在全体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争做“四有”好干部活动。为做好总结表彰工作,请各部门结合学院“四有”好干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本部门工作实际推荐“四有”好干部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心中有党

1.拥护党的政策,执行党的决策,整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

2.党员意识强,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认真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3.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4.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公安厅党委的各项决定,时刻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5.带头执行学院党委的决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大局意识强,用于批评和制止各种非积极言论和做法,传递正能量。

(二)心中有民

1.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中时时处处为师生着想,办事要心中有师生;

2.自觉接受师生监督,虚心接受师生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令师生满意;

3.定期听取师生意见,积极承诺践诺,能解决的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解答,令师生满意;

4.主动热情为师生服务、办实事解难题,让师生满意;

5.积极承担(参与)上级部门和学院、部门分配(组织)的各项任务(活动)。如帮扶、志愿者、无偿献血、博爱一日捐、慰问及学习、培训等。

(三)心中有责

1.敢于担当,用心想事,真心谋事,尽心干事,真心真意为师生办事;

2.工作中坚持原则,公道办事,正派做人,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3.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或参加学院集体活动,团结同事,如开会、学习、升旗等。工作中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相互配合、积极完成学院各项任务;

4.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或参加本部门集体活动,团结同事,如开会、学习、打扫卫生等。工作中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相互配合、积极完成学院和部门各项任务;

5.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钻研业务,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讲奉献,业绩突出。

(四)心中有戒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敬畏权力、敬畏法纪,远离贪欲,守住个人的底线;

2.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标准;

3.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以及公安厅各项规章制度;

4.带头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院办公秩序有关规定;

5.及时请示汇报,办事讲原则,守规矩。

二、推荐要求

请各部门结合学院“四有”好干部评选标准和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推荐符合标准的同志,推荐比例为本部门人员的15%,并务于3月30前将名单报1206室。

联系人:雪梅

联系电话:5279313

                政 治 部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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