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公安厅《关于对全区公安机关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整顿建设专项行动开展绩效考核的通知》(内公网传[2017]2515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院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整顿建设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主题整顿建设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院党委整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主题整顿建设专项行动绩效考核工作,结合公安厅具体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段
2017年1月至12月,每月考核一次,公安厅将对厅直各部门进行滚动排名。
二、考核项目(基础分60分,满分100分)
1、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以“四个深学”为抓手,制定详实、具体、科学的学习计划,对照学习要求,明确学习内容。未落实的,扣2分。
2、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组织不少于三次的集体学习和不少于两次的座谈交流学习,领导干部每人要撰写不少于2篇学习心得体会,民警个人要撰写不少于4篇学习心得体会。经抽查发现未落实的,每次(人)扣1分。
3、各党总支、党支部制定查摆剖析方案、建立查摆剖析台帐。未落实的,扣2分。
4、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每名民警开展自我查摆剖析,形成个人查摆剖析材料,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分析民警自我剖析出的问题成因,分类梳理出问题清单。未落实的,扣2分。
5、各党总支、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自查,形成总支、支部查摆剖析材料,分类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未落实的,扣2分。
6、各党总支、党支部对查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件核查、区别情况,据实依纪依规处理。对查摆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肃处理。未落实的,每次(人)扣1分。
7、各党总支、党支部对现有的制度规范尤其是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公安厅党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制度、机制,确保执行有力、落实到位。未落实的,扣2分。
8、各党总支、党支部在查摆剖析中梳理汇总出的问题,要坚持立查立改,要逐项解决、建章立制,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销号一项的,每次得1分,此项最多得15分。
9、各党总支、党支部对整顿不实、顶风违纪的个人要严肃处理。经抽查发现未落实的,扣4分。
10、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在2月25日前上报学习动员阶段情况报告;5月25日前上报查摆剖析阶段情况报告;8月25日前上报整改落实阶段情况报告;10月25日前上报督促检查阶段情况报告;12月25日前上报建章立制阶段情况报告。未落实的,每次扣5分。
11、各党总支、党支部考核自评报告于每月3日前报送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主题整顿建设办公室,未落实的,每次扣1分。
12、各党总支、党支部出现材料弄虚作假的扣5分。
13、各党总支、党支部因工作落实不到位等原因被整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点名批评的扣5分。
三、考核方式及要求
1、公安厅考核组和学院督导组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2、本方案以满分100分计分,按比例折算纳入各部门2017年度绩效考核分值。
3、考核结果定期通报全院。
4、根据各阶段部署要求,本方案将进行完善细化。
政治部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