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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0:00 点击: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7】54号)文件,要求各高校组织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活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学院现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是教育部今后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要观测指标,团队及成员在申报自治区“自治区教学团队”“自治区高校创新团队”“自治区草原英才”“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学科带头人”“自治区教学能手”“自治区名教师”及教师职称系列评审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教育部今年下达我区的推荐名额为5个,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推荐名额不得超过1个,此项活动将每年持续开展,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做好每一年度的团队创建活动。

3、请各、系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文件要求,结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至少推荐一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并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科研科,联系人:杨宇烨,科教大厦607室,电话:0471-5279338。

4、《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请详见附件。

教务处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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