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十九大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和政治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把我院师生员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教育工作,学院定于11月21日下午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会时间
2017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
二、报告会地点
警训楼412室
三、参加人员
全体教职工和部分学生
四、相关要求
1.除有课教师外,参会人员请于提前15分钟入场。
2.参会民警统一着春秋常服,扎领带,不戴帽子。
3.请各部门做好本部门人员统计,并组织好会后讨论。
4.请学生处组织学生按时参加。
政治部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