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更好的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政治素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评议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党性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各部门需尽快完成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27日前。
二、评议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支部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评议要求
1.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具体工作由院党委成员所在党支部负责。
2. 评议档次有“优秀”、“合格”、“不合格”,各支部允许评优人数为一人,如有不合格党员,需在备注中说明,并按照组织程序处理。
3.各部门于2017年12月27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报送科教楼1208办公室。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贾乐联系电话:5279313
政 治 部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