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和关于教育及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人道文化传播、应急救护培训、应急救援等工作,5月7日上午,学院党委书记苏和生出席自治区红十字会举办的“纪念中国红十字会成立120周年暨‘红十字博爱周’”活动,并在活动现场与自治区红十字会共同签订合作协议。

“红十字不仅是一种精神,更是一面旗帜,跨越国界、种族、信仰,引领着世界范围内的人道主义活动。”中国红十字会是国内历史最悠久的人道组织,成立120年以来不断发展。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在重大灾害救援、保护生命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成立于1956年,是中国红十字会的省级分会,依法履行“人道文化传播”“三救”“三献”等法定职责。

为培养具备高度社会责任感和专业素养的警务人才,我院积极与自治区红十字会开展多领域合作。自治区红十字会向学院捐赠应急救护培训模拟人及相关培训设备,支持学院建设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室,为学院培训应急救护师资及红十字初级救护员。下一步,双方将共同建设自治区红十字应急救援训练基地,积极组织开展全区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学院将把应急救护员培训内容纳入教学课程和人才培训方案,要求学生毕业时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仅有助于提升学院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也将为自治区红十字会的公益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双方将携手共进,共同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内蒙古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