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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园共建 法育未来——学院法律系教师受聘为公安厅幼儿园“法治副园长”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6:12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切实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幼儿园法治建设,增强幼儿教师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化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创建,营造安定和谐的培幼育人环境。3月2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幼儿园举行“法治副园长”聘任仪式,刘海蓉副园长为法律系“双师型”教师唐雅娟副教授颁发“法治副园长”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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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仪式上,刘园长首先对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法律系对厅幼儿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对法治副园长加入厅幼儿园法治建设队伍表示欢迎。刘园长指出,法治副园长的聘任是幼儿园加强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的有力支撑,也是创建平安校园的关键所在。

唐雅娟副教授表示,法治教育需从幼儿抓起,培养幼儿基本规则意识,增强幼儿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需要家庭、幼儿园、社会共同携手。今后,将积极配合厅幼儿园的工作,认真履行法治副园长职责,根据厅幼儿园实际,结合幼儿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随时解答厅幼儿园全体师幼在法律方面的困惑和问题。

聘任仪式结束后,唐老师结合厅幼儿园工作特点,为全园教师开展了“宪法精神——知宪法于心 守宪法于行”专题讲座。以“什么是宪法”为主线,通过法条与案例相结合的形式普及了宪法的历史沿革,传授了查看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技巧,让全园教师们深刻理解了宪法的基本功能和价值意义。

此次受聘活动,是学院法律系打造法治教育传播的新阵地,也是“八五”普法的重要举措,不仅进一步增强了公安厅幼儿园全体教师“知宪法于心 守宪法于行”的法治观念,夯实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同时充分发挥了法治副园长的引领作用,厚植全园教师爱国主义情怀,以法治的力量为幼儿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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