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与检察机关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探索在法治教育、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等领域的新模式,3月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校检合作座谈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彦春,二级高级检察官吕永华,自治区检察院一部、二部、知产办主要负责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领导及挂职教师,我院法律系副主任杨莉莉,挂职教师黄佳、徐静、侯丹迪参加座谈。座谈会由自治区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马迎春主持。

王彦春检察长指出,检校合作是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检察实务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重要途径,并对下一步双方合作提出四点愿景:一是加强理论课题研究合作。依托检察机关的案例样本和高校的学科优势,共同申报课题、协同开展研究,合作撰写理论文章,能够有效的强化学理与实务的交流碰撞,能够以理论研究提升检察业务工作,以成果输出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二是加强实证案例研究合作。以内蒙古实际案件为基础,检察院将为高校提供典型案例素材,高校在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打磨、培育方面,为检察院提供更高理论指导。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合作。通过检察院邀请高校专家来院开展学术讲座的方式提升执法队伍法学理论素养,检察院为开展同堂培训、模拟辩论等实训提供便利。
法律系副主任杨莉莉指出,“检校合作”是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融合,也是实现“共享、共促、共赢”的重要举措,双方将通过合作交流共同助力法学理论研究与检察实践的发展,为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和法治工作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同时对挂职教师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挂职期间服从检察院的纪律组织安排;二是尽快完成角色转变,适应检察官的身份和工作;三是认真学习先进经验,争取通过此次挂职能有所收获。

挂职教师就如何深化合作、提升法治教育水平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教师们纷纷表示,挂职锻炼是推进双方资源共享,实现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可以将检察法律实务、司法实践最新经验以及生动案例带到法学课堂,对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提升检校双方人员队伍综合素能具有积极作用。“检校合作”实现了检察机关与高校的优势互补,是双方携手撬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检察务实的多赢杠杆。

通过此次交流座谈,双方将进一步用好“检校合作”平台,在学生实训、双向人才培养、课题交流合作等方面深度衔接,促进我校教师挂职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推动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法治人才培养之间的交流互动,实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检察实务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