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12月4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举行了向宪法宣誓活动。学院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瑛领誓,学院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此次活动。宣誓结束后,全体人员在学院分会场,共同聆听了内蒙古师范大学李春晖教授关于宪法的专题讲座。
同一时间,学院党委委员、政委苏和生,党委委员、副政委窦丽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戴军及教师代表,参加了公安厅主会场的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学院开展“12.4”宪法主题活动,既是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全面落实“大学习、大提升”活动学法纪内容的重要抓手,更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总要求,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集中体现。
下一步,学院将以宪法主题活动为契机,在全院师生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师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宪法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为平安内蒙古建设,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