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蓝风采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校园文化 > 藏蓝风采 > 正文

我为同学做实事 |“沉浸式”旁听庭审 “零距离”与法同行

时间:2025年04月16日 13:08 点击:

我为同学做实事 |“沉浸式”旁听庭审 “零距离”与法同行


 为增强大学生法治观念,提升权益保护意识,近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40余名学生代表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开展"我为同学做实事"系列活动之"庭审零距离"实践学习活动,旁听观摩一起典型商标合同纠纷案的诉讼审判,通过“沉浸式学法”活动为同学办实事、拓视野。




庭审观摩



 本次庭审围绕某企业因商业合作中商标使用范围争议引发的合同违约案件展开。案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商标侵权认定”、第五十九条“商标使用范围限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承担”等法律条款。新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通过展示商标授权协议、产品包装对比图、销售数据等证据,当庭解析了“合同条款解释规则”“违约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等实务难点,为旁听观摩学生呈现了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诉讼、举证、审判全过程示范课。



 通过本次旁听观摩,学生们掌握了“违约事实固定”“损害赔偿计算”等实用技能,并在新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指导下进行了模拟调解,为未来从事警务工作中的知识产权案件辅助办理及纠纷调解积累了经验。



交流互动





 为了让本次活动更深入同学们的内心,在新城区人民法院的旁听观摩结束后,学生会组织同学们在学院教学楼106室开展了交流活动。针对案件中的焦点问题,同学们各抒己见,展开了深入的讨论。结合实习期间积攒的办案经验,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提出了对案件的看法,同时阐述了实践中此类案件的常见处理方式。




 通过本次亲临法庭现场,近距离接触法庭审判诉讼等程序,同学们认识到了在实践中学法的重要性。坚定了将“公平与正义”深植心中,做遵纪守法公民的同时,做法律传播的实践者,做新时代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决心。

 本次活动以“庭审观摩+交流互动”为载体,将法律知识学习与警务专业实践深度融合,学生们深刻认识到“合同条款明确性”“权利义务对等性”对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性,体现了学生会“服务同学、赋能成长”的宗旨。

 下一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学生会将持续推进法治教育创新,打造“学法、用法、护法”品牌活动,为构建法治校园、护航青年成长贡献青春力量。





联系我们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1号 邮编:010051

招生电话:0471-5278003

信息中心:0471-3683662

邮件:nmjyxx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