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警察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就业要求,牢固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全校“一盘棋”思想,多措并举,协同共进,高质量推进毕业生就业,努力确保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继续保持高位。
一、学院概况
内蒙古警察学院(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公安厅主管、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的公办普通本科学校。作为全区唯一的公安政法类高等学校,学院是自治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和基础,承担着公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重大活动安保以及应急维稳处突等重要职能,被誉为“北疆警官的摇篮”。
学院为正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教学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学院教学训练条件完善,建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研究基地、自治区公安厅信息化培训基地、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区公安民警心理行为训练中心、内蒙古景愿司法鉴定中心、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机动车驾驶员训练基地、警务实战模拟训练中心、警务障碍训练场、警用武器射击馆等实训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电子数据取证、舆情与媒体沟通引导、危机处理、刑事影像技术、文件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痕迹鉴定、痕迹实验、道路交通管理技术等实验设施。图书馆藏书丰富,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学院紧紧围绕新时代内蒙古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坚持“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与自治区公安厅各警种及各盟市公安机关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深化校局合作、系队共建,着力培养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根据中央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要“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公安院校毕业生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我院公安专业毕业生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由自治区统一录用,确保入警率;为拓宽非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发展路径,通过引导其参加专升本考试升学至本科院校,有效提升了其学历层次与专业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整体就业率的稳步提高与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
新时代新征程,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目标,立足边疆地区、突出公安特色、服务社会发展,努力建设成为祖国北疆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应用型普通政法公安本科院校,为自治区培养适应新时代政法公安工作要求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生源情况
1.按性别分布
我院2025届毕业生共计1039人,其中公安类专业毕业生898人,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141人,男生804,女生235人,男女生比例为3.42:1。(见表1)

2.按专业分布
毕业生专业有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政治安全保卫、网络安全与执法、特警等6个公安类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和社区管理与服务等3个非公安类专业。(见表2)

(二)主要就业去向
我院2025届毕业生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大部分公安类专业毕业生通过了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笔试、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录用到各级基层公安机关;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主要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学至相关本科院校,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联考,应征入伍或自主创业等方式进行就业。
二、就业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和教育厅的领导下,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党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依据政策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广泛收集就业信息,认真开展学生就业后的动态监测与反馈信息收集。学生处不断加强对学生就业创业指导,鼓励和引导毕业生拓展就业渠道,秉持“服务学生”的理念,切实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第一时间根据用人单位需求采集毕业生现实表现情况、出具政审考察意见,协助阅档工作,帮助毕业生尽早顺利就业。
(二)认真领会政策,开展精准指导
根据公安部、人社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学院2025届毕业生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统一招录考试(“联考”)。为帮助我院学生在联考中取得理想成绩,学院专门开设《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概述》以及《公安基础知识》课程。按照考试三个科目的要求,积极认真辅导,2025届毕业生综合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生处充分发挥《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课程以及“北疆就业网”等就业工作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做好就业政策、公务员考试信息、专升本考试信息、用人单位信息等宣传,帮助学生解读最新就业政策、认清就业形势。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科组织辅导员与困难毕业生结对,进行“一对一”精准帮扶,与每一位困难毕业生谈心谈话,落实“一人一档”台账式管理,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困难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就业进展,开展有温度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三)突出公安特色,开拓广泛渠道
我院围绕公安工作重心,服务公安工作大局,遵循“忠诚、勤奋、团结、奉献”的校训,认真贯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实战引领,不断适应新时代自治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求,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可靠、组织纪律严明、职业道德优良、熟悉我国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我院将继续为新时代内蒙古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输送更多高素质人才。同时,深入自治区各地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介绍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情况,深化校局、院企合作、协同育人,加强人才供给链与社会需求链供需精准对接。
三、就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初期毕业生落实率不高
我院在5-6月间的初期就业落实率不高,未达到教育厅要求。因学院绝大部分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去向为考录公务员,并且其中最主要的就业方式是通过参加公安联考入警,而学生联考获取录用资格后,由于公示期的等待时间较长,无法出示就业证明材料,因此容易出现学生毕业初期的毕业去向落实率不高的状况,给整体毕业就业工作进度造成影响。
(二)上传就业材料不及时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就业统计的相关要求,各高校落实毕业去向的学生,必须在“内蒙古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确定就业形式以及上传就业佐证材料。但因很多学生刚确定入职单位,还未办理入职手续,不清楚个人档案的转递地址和接收人的信息,故大部分学生不能及时上传就业证明材料。
四、下一步就业工作总体思路
(一)做好公安联考辅导和组织保障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认真组织2026届毕业生参加公安联考和招录工作,积极稳妥做好毕业生公务员考试的资格审核和报名工作、考前辅导工作,不断加强培训辅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同时要继续组织好公安专业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三个考试科目的辅导和模拟考试,并深入分析每次模考成绩,给学生开展针对性强化复习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毕业生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
根据当前公务员“省考”公安“联考”给部分学生带来的压力较大,需要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紧密关注学生思想动态,通过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学情;二是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多渠道提供咨询与疏导服务;三是加强家校联系,及时将所了解掌握的学生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情况有针对性地通报给家长,凝聚家校共同育人合力。
(三)引导毕业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
首先,加强毕业生职业观、择业观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服从组织安排,扎根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工作。其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积极宣传,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毕业生应征入伍相关工作。最后,加强对自主择业学生的就业指导,引导教育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理念,大力宣传各类招聘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针对性和精准性,有效帮助毕业生择业、就业,全力以赴完成学院就业任务。
(四)加强困难群体及待就业毕业生的帮扶工作
学院要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做到“一对一”精准帮扶,“一人一策”台账式管理,准确掌握该部分毕业生的去向,在就业推荐和就业指导中做到有的放矢,力争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要掌握困难群体毕业生的联系方式,分析其慢就业、缓就业、不就业的原因,安排专人对接该部分毕业生,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学生的就业指导不断线,已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不断线,做好岗位推荐、就业指导和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