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就业要求,牢固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全校“一盘棋”思想,多措并举,协同共进,高质量推进毕业生就业,努力确保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继续保持高位。
一、学院概况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主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作为全区唯一的公安政法类高等学校,学院是自治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和基础,承担着公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重大活动安保以及应急维稳处突等重要职能,被誉为“北疆警官的摇篮”。
学院为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教学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学院教学训练条件完善,建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研究基地、自治区公安厅信息化培训基地、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区公安民警心理行为训练中心、内蒙古景愿司法鉴定中心、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机动车驾驶员训练基地、警务实战模拟训练中心、警务障碍训练场、警用武器射击馆等实训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电子数据取证、舆情与媒体沟通引导、危机处理、刑事影像技术、文件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痕迹鉴定、痕迹实验、道路交通管理技术等实验设施。图书馆藏书丰富,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学院紧紧围绕新时代内蒙古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公安教育“1+12+N”指导意见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坚持“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与自治区公安厅各警种及各盟市公安机关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深化校局合作、系队共建,着力培养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根据中央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要“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公安院校毕业生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我院公安专业毕业生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由自治区统一录用,确保入警率,提高了毕业生就业率。
新时代新征程,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目标,立足边疆地区、突出公安特色、服务社会发展,努力建设成为祖国北疆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应用型普通政法公安本科院校,为自治区培养适应新时代政法公安工作要求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生源情况
1.按性别分布
我院2024届毕业生共计984人,其中公安类专业毕业生842人,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142人,男生770,女生214人,男女生比例为3.65:1。(见表1)

2.按民族分布
我院2024届毕业生少数民族共有325人,其中蒙古族285人,满族22人,回族11人,鄂温克族1人,达斡尔族3人,朝鲜族1人,俄罗斯族2人。(见表2)

3.按专业分布
毕业生专业有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政治安全保卫、网络安全与执法、特警、警犬技术等7个公安类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和社区管理与服务等3个非公安类专业。(见表3)

(二)主要就业去向
我院2024届毕业生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大部分公安类专业毕业生通过了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笔试、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录用到各级基层公安机关;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主要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学至相关本科院校。
二、就业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学院高度重视,提高就业质量
在自治区公安厅和教育厅的领导下,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首先,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依据政策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广泛收集就业信息,认真开展学生就业后的动态监测与反馈信息收集。其次,广泛开展“校局合作”“访企拓岗”行动,进一步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方向和渠道。最后,学院秉持“以学生为本”工作理念,切实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第一时间根据用人单位需求采集毕业生在校表现情况、出具政审考察意见,帮助毕业生尽早顺利就业。
(二)突出公安特色,培养警务人才
我院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服务公安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实战引领,不断适应新时代自治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求,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可靠、组织纪律严明、职业道德优良、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根据公安部、人社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我院2024届毕业生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统一招录考试。为帮助毕业生在公安联考中取得理想成绩,学院专门开设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和公安基础知识课程,积极组织辅导,2024届毕业生取得了良好成绩,通过公安联考录到各盟市公安机关,毕业生入警人数继续提高,为新时代内蒙古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输送更多高素质合格人才。
(三)丰富服务措施,开展精准指导
学院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切实做好毕业季各项服务工作。第一,制定有效方案。为落实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从学院实际出发,制定促进就业工作的方案。第二,广泛宣传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学院学生管理部门积极收集最新就业政策消息和就业岗位信息,通过就业指导讲座,开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微信转发学生工作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全国公安招警考试政策、省考、事业单位考试、专升本考试、三支一扶以及征兵等政策信息,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第三,聚焦重点帮扶群体,提供精准服务。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家庭困难毕业生,精准开发岗位,“一人一档”“一生一策”,开展就业指导,做好精准服务,持续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都得到有效帮助。
三、就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整体来看,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较好的完成了教育厅规定的就业要求。但仍有以下三点问题需要努力改进:首先,从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来看,尚有少部分同学未能通过公安联考笔试、体能测评的情况存在。其次,学院大部分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去向为考录公务员,并且其中最主要的就业方式是通过参加联考入警,就业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同时,学生联考获取录用资格后,由于录用期的等待时间较长,无法出示就业证明材料,因此容易出现学生毕业初期的毕业去向落实率会不高的状况,给整体毕业就业工作进度造成影响。最后,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需要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率。
四、下一步就业工作总体思路
(一)做好联考辅导和组织保障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认真组织2025届毕业生参加公安联考和招录工作,积极稳妥做好毕业生公务员考试的资格审核和报名工作、考前辅导工作,不断加强培训辅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同时要继续组织好公安专业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三个考试科目的辅导和模拟考试,并深入分析每次模考成绩,给学生开展针对性强化复习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毕业生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
根据当前公务员“省考”公安“联考”给部分学生带来的压力较大,需要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紧密关注学生思想动态,通过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学情;二是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多渠道提供咨询与疏导服务;三是加强家校联系,及时将所了解掌握的学生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情况有针对性地通报给家长,凝聚家校共同育人合力。
(三)引导毕业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
首先,加强毕业生职业观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服从组织安排,扎根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工作。其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积极宣传,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毕业生应征入伍相关工作。最后,加强对自主择业学生的就业指导,引导教育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理念,大力宣传各类招聘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针对性和精准性,有效帮助毕业生择业、就业,全力以赴完成学院就业任务。